岱山检察院锐意进取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
 

  

    近年来,岱山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,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,开拓创新,锐意进取,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。两年来,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47件,经审查,提请抗诉10件,建议提请抗诉1件,向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,督促起诉9件,息诉15件,有12件案件获改判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连续两年列全市考核第一,民事行政检察科连续两年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。主要做法是:

 

一、拓案源,建机制,积极夯实办案基础。一是密切与相关部门的联系。坚持每月到律师事务所、法律服务所、各乡镇司法所、我院服务新渔农村建设工作联络站等单位巡访不少于一次,广开案源渠道,互通案件信息。对于社会影响大或疑难、复杂申诉案件,及时邀请律师和有关人员参加公开审查听证活动,提高民行申诉案件的透明度和成案率。利用报纸、电台、网络、上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,做好经常性的普及民事行政检察知识的宣传工作,让更多群众了解民事行政检察职能。二是建立检法联席会议制度。注重加强与法院的交流协作,共同探索检察、法院分工与协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。2006年,与县人民法院确立了联席会议制度,主动加强联系,通过在调卷、出庭、改判、检察建议等环节上加强协调配合,对抗诉的案件做到庭前沟通、庭后协调等,不断增强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意识,促进检、法两家统一思想认识,努力畅通民行检察监督工作渠道。2007年,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《关于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暂行规定》,规定本院列席会议人员要深入透彻地阐述抗诉的事实和理由,使审委会对案件有一个新的认识,认为抗诉有理有据,出于维护司法公正,而不是故意挑刺、找毛病,使法院乐意接受本院的抗诉监督。三是加强与市院的沟通互动。注重与市院业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,建立民行申诉案件抗前汇报制度、工作创新指导制度和集中办案协调制度等长效机制。对疑难复杂问题和有争议、有影响的案件,除在本院召开案情分析讨论会集体讨论外,及时向市院汇报案情和工作中的难题,听取市院的处理意见,争取及时得到指导和帮助,力求办好每一起民行案件。

 

二、重实效,促调解,有效化解社会矛盾。一是严格审查把关,确保案件质量。强化质量意识,按照“敢抗、会抗、抗准”的办案原则,坚持从个案入手,严格质量标准,认真复核相关事实和证据,吃透案情,把握焦点,准确判断,严防关系案、人情案和金钱案。严格依照《民事诉讼法》等办案规范进行案件质量考评,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纠正。二是活用再审检察建议,缩短案件审结时限。由于抗诉案件普遍存在审限偏长的情况,为了提高司法效率,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,灵活运用再审检察建议,以此启动法院再审,实现“同级建议、同级审理”的目标,从而使案件的最终审结时间缩短了一倍以上,降低了诉讼成本,深受案件当事人的好评。三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,致力促成案件调解。围绕调解做文章,采取以情调解、以理调解、以利调解的模式,努力促成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。两年来,12件获得改判的案件中调解占了9件,占75%。如陈某抗诉案,申诉人陈某与被申诉人系亲戚,因琐事由口角至殴打,申诉人被殴致伤,为医疗费、误工费讼争。本院抗诉后及时向法院介绍了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和讼争焦点,建议借助外力调结此案,最终通过各方努力,以及双方共同长辈的协助,申诉人降低了诉请,被申诉人向申诉人表示了歉意,并及时履行了法定义务。四是坚持以人为本,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。针对辖区岛屿众多,交通不便,当事人出海生产等具体情况,本院与法院合理选定开庭审理时间,将调解面对面与背靠背、当场与另时相结合,尽量方便当事人诉讼。如周某人身损害赔偿案,在再审过程中,本院获悉被申诉人在预定的开庭时间因出海生产无法到庭,在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后,与被申诉人共同商定开庭时间,并且特地到被申诉人所在地开设巡回法庭。被申诉人深受感动,在庭审中当场降低了索赔额,与申诉人达成了谅解,并即时履行了协议。

 

三、细说理,树公信,促进社会和谐发展。一是认真做好三个环节的说理解释工作。坚持将说理解释工作贯穿办案过程的始终。案前认真听取申诉人意见,安抚当事人情绪,获取当事人信任;案中就事实、证据存在的问题向当事人进行解释,询问当事人案件的事实情况,做到讲道理、讲法律;案后详细解答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,消除误解,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。二是不断改进息诉工作方法。只要申诉人属于残疾人、未成年人或者低保户,本院就会派员到其住所上门了解情况。对于依法作出终止审查、息诉决定的情况,规定必须把案件的处理意见、答复函送达当事人并进行法律解释、情况说明,力求使他们心服口服。同时在案后注意跟踪了解,及时听取反映,做好相关工作。如本院对在审查后认为不能支持申诉的15件案件,不是生硬地简单告知,而是逐一通过以案释法,让当事人去疑释惑,心悦诚服地接受判决,自觉终止缠访、履行义务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、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。三是狠抓办案规范化建设。实行目标量化管理,根据年初制定的岗位工作目标,努力完成业务工作、信息调研等方面的指标。绘制业务流程图,对各办案具体环节作了明确规定,增强实际可操作性,以防止案件积压,提高工作效率。

 

四、强素质,谋创新,提高队伍业务能力。一是勤业钻业,抓好岗位练兵。通过学习培训、总结评析、推行抗诉书说理改革等方式加强岗位练兵,努力使民行干警既善于把法理运用于解决实际问题,更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,学会讲群众话,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教育背景与性格,用他们易于接受的语言阐述法律,沟通交流,达到案件最佳的调解效果。两年来,先后组织民行检察干警参加了省院、高检院组织的《物权法》业务培训班,系统学习了《浙江检察工作规范》,认真研究新《民事诉讼法》,有效地促进了民行检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。二是深化改革,拓宽监督职能。充分运用民行网上办案系统,实现信息共享和网络监督。继续深化抗诉书说理改革,提高法律文书的法理含量和专业化水平,做到析案明理,推动民行检察监督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。在全市率先探索以督促起诉的方式保护国有资产,加强对国有资产流失、国家、集体信贷资金正常流转的监督力度。两年来共办结9件督促起诉案件,被督促单位均已起诉,已挽回经济损失6万元。三是全面兼顾,做民行工作的有心人。本院民行工作在抓办案的同时,积极抓调研,努力促进检察实践与法学理论的相互转化,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的法学理论素养。其中,撰写的1篇办案心得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印的《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》,1篇调研文章入选浙江省女检察官论文集,撰写的论文连续两年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获奖。2007年,本院1名民行干警还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首届检察业务尖子。